市场监管总局规定食品标识“零添加”的双重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规定,食品标识中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这意味着,在各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应该标识的信息,必须进行公开标示,但是对于不应该标识的信息,不能随意标示,尤其是对于“零添加”“不添加”“不含有”等字样,更是严禁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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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这19种情形将免责!

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责任规定》)。《责任规定》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制,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职责界定、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其中,不仅明确了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11种追责范围,还细化了具体执法活动中的11种免责情形和日常监管的8种免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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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联合开展2020全国“质量月”活动

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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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公安部联合部署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育教育,减少餐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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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肉制品生产重点检查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肉制品质量安全,推动肉制品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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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情中秋,欢聚国庆

国庆中秋两佳节,双份祝福来送上,愿国庆家庆与您同庆,佳节佳时与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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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9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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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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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20项国家标准

10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在浙江义乌召开国家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等20项国家标准,涉及婴幼儿用品、纺织产品、鞋类产品、消费品安全等各类民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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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交叉污染,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或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中的生物的、化学的污染物或异物通过加工产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转移到后工序产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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