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世界食品安全日”中国主场活动

6月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在京举办2020年“世界食品安全日”中国主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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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决定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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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称《行动方案》),部署开展2020年至2022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监管,治理突出问题,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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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谨防病从口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学校以及校外供餐单位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谨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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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7月14日下午,北京市召开第151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要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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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视频会部署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

日前,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调度视频会议,总结交流2020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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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8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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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4日通报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淘宝、天猫、唯品会所售食品均上“黑榜”,涉及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茶叶等29大类食品92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酒类、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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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规定食品标识“零添加”的双重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规定,食品标识中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这意味着,在各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应该标识的信息,必须进行公开标示,但是对于不应该标识的信息,不能随意标示,尤其是对于“零添加”“不添加”“不含有”等字样,更是严禁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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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这19种情形将免责!

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责任规定》)。《责任规定》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制,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职责界定、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其中,不仅明确了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11种追责范围,还细化了具体执法活动中的11种免责情形和日常监管的8种免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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